中国农商银行卡号查询,中国农商银行卡号开头

3月24日,湖北宜城市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就宜城农商银行堵截的一起出租出借银行卡事件正式介入调查。这是宜城农商银行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加强账户管理,筑牢反诈防线取得的又一成果。1月28日上午11时,一男姓客户周某某到宜城农商银行板桥支行营业厅咨询开卡业务,称年底结算工资使用。经查该客户未在农商银行开立过账户,工作人员建议其开立II类户,客户称此次为一次性结账,II类户

3月24日,湖北宜城市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就宜城农商银行堵截的一起出租出借银行卡事件正式介入调查。这是宜城农商银行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加强账户管理,筑牢反诈防线取得的又一成果。

1月28日上午11时,一男姓客户周某某到宜城农商银行板桥支行营业厅咨询开卡业务,称年底结算工资使用。经查该客户未在农商银行开立过账户,工作人员建议其开立II类户,客户称此次为一次性结账,II类户无法满足需求。经多方打听后,板桥支行核实该客户确为本地农户,日常打零工,无不良嗜好、征信污点,符合I类户开立标准。尽职调查后,工作人员引导该客户填立《个人银行卡开户/存量账户尽职调查记录单》,并提示银行卡及账户不可出售、出租、出借、转让给他人使用,同时签订《个人/单位在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开设结算账户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书》后,为其开立了I类户。

按照新开立银行卡账户管理规定,次日,板桥支行内控人员对该客户流水进行筛查,监测到28日当天有一笔交易,29日无交易,账户交易暂为正常。春节期间网点轮休,2月7日板桥支行再次对该客户开展回访筛查,发现银行卡日均交易达456笔,且具有“小额分散转入、单笔大额转出”风险特征,随即向运营服务部报告请示,将该账户纳入“限制非柜面业务”灰名单。

2月7日,板桥支行多次拨打周某某预留电话,均无人接听。2月8日,板桥支行找到周某某所在田集村的组长,请求协助联系周某某无果;2月9日,内控人员再次拨打周某某电话,成功取得联系,询问银行卡交易频繁的原因,周某某谎称支付工资使用,内控人员说未见工资转账交易,周某某闪烁其词,称银行卡由女儿做代购生意使用。为进一步摸清事实,板桥支行工作人员找到周某某,严正指出其账户交易频率已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出租出借银行卡行为可一并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客户收回银行卡。周某某表示,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出租出借银行卡的危害,愿意配合工作,尽快收回银行卡。

事后,按照相关要求,宜城农商银行立即向人行、反诈中心及上级行社报告了该起出租出借银行卡事件。

作者:彭丽莹

单位:湖北宜城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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