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非剥离(两非行动是什么)
近年来,舟山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妥善处理耕地“两非”问题,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完成“两非”整治15170.8亩,其中“非农化”整治32亩、“非粮化”整治13479亩,治理抛荒地6816.8亩、苗木724亩、果树7291亩、水塘3
近年来,舟山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妥善处理耕地“两非”问题,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完成“两非”整治15170.8亩,其中“非农化”整治32亩、“非粮化”整治13479亩,治理抛荒地6816.8亩、苗木724亩、果树7291亩、水塘307亩。
一是摸清底数,有序谋划调整。建立市县乡三级责任清单,对成因复杂的耕地“非粮化”历史问题,通过签订到期整改协议,出台每亩200-450元的复垦复种补助政策等举措,“一区一策”逐个逐块,稳妥有序推进耕地“两非”整治,利用无人机勘测、实地核查,制定抛荒地图,建立抛荒图斑,涉及23个乡镇(街道),确认地块430个,约5000余亩,上图入库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等,实时展示耕地现状和非粮化整治推进情况,实现整治情况“一图可视”。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遏制增量。建立完善耕地抛荒问题举报、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动态监管,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回头。部门、县区联合开展新增苗木打击行动,严防反弹回潮,对新出现的“两非”问题,及时发现,立即整治抽验,复耕复种的地块,整治完成一块、复种一块、销号一块,确保保质保量,防止二次抛荒。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目前已完成立项2104亩。
三是分类整治,稳步处置存量。根据“分区分类、一地一策”的原则,妥善处置“两非”存量问题。对经济效益差的作物进行政策补助清理腾退,由村集体统一流转出租;对挖塘养殖、承包到期的主体进行劝退;对成因复杂的耕地“两非”历史问题,通过签订到期整改协议等举措,逐步消化;对休耕土地,由村级流转或代耕代种,积极鼓励“油菜+水稻”“小麦+水稻”“油菜+高粱”双季稻和稻经轮作,岱山县高亭集中流转300余亩,采用“水稻+西兰花”粮经轮作,完成早稻种植,嵊泗县菜园镇利用房前屋后土地,打造“一亩菜园”。今年舟山市已整治抛荒地81个地块共1659.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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